城应安委〔2026〕12号
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应对台风“红霞”的强降雨过程,根据当前防汛形势,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7月26日21时起,启动防汛、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切坡建房点、尾矿库、非煤矿山及全县范围内易灾村的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城步苗族自治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