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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09-30 11:16:47 字号:小中大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10月31日在县城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7.选举;

①选举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②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③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④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

⑤选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⑥选举我县出席邵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⑦表决通过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8.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调整日期,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2026年9月2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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