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两节将至,为营造更加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请广大群众自觉在禁炮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欢度佳节,积极践行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禁炮区内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儒林镇(社区、村居)、各部门单位及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规范临时燃放点及时间。为满足群众对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需求,我县在县城区设置了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两处:儒林大道北端、白云大道北端。
集中燃放时间如下:
1.元旦:2025年12月31日20:30至2026年1月1日1:00;
2.除夕:2026年2月16日20:30至2026年2月17日1:00;
3.元宵:2026年3月3日20:30至2026年3月4日1:00。
真诚倡议广大市民朋友节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和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伍玉桃